问题:A企业利用B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气成分主要是二氧化碳、氮气、氢气、约0.1%挥发性有机废气等)提纯分离生产高纯度二氧化碳、氢气,此项目经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请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用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中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编制环评报告书还是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编制报告表,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高的确定”的规定,建议结合项目生产工艺,按照《名录》第36项“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和第86项“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按等级高的确定环评类别。《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解释,如有疑问,也可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VOCs废气采用RTO设备净化,是否需要进行脱硝?
问题:VOCs废气治理要求日益严格,我司(凹印印刷)计划对印刷线、覆膜线废气进行“减风增浓+蓄热燃烧法”进行处理,使废气达标排放。《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规定,需要对排放的废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检测,超标时进行脱硝处理。请问如果需要对RTO设备废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净化处理,是否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燃气锅炉”的限值要求执行。
回复:您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适用范围的设备方可适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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