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0 10:03 点击:
日前,天津印发《2019年天津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提出,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荣程钢铁、天钢联合特钢2家钢铁企业烧结等重点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天钢集团、钢管集团2家钢铁企业4项治理改造任务并加快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全市22套公共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和16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全文如下:
2019年天津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扎实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聚焦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集中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展现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2019年,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全市PM2.5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地表水达到并优于Ⅲ类水质断面达到40%、劣Ⅴ类水质断面占比均达到25%。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完成国家下达总量减排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源头管控。基本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禁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实施精准化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程序,实行重大项目环评技术评估跟踪式服务。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服务平台,促进环境治理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指导企业制定科学的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实行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别化错峰生产,按不限产、不同比例限产、全部停产划分为3-5类。生态环保“领跑者”企业可不实行错峰生产、不采取应急减排。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01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与生态环境部对标对表,提前谋划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测算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深化“五控”治理,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力度,完成荣程钢铁、天钢联合特钢2家钢铁企业烧结等重点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天钢集团、钢管集团2家钢铁企业4项治理改造任务并加快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全市22套公共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和16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持续实施区域降尘量考核,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继续淘汰老旧车,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区域联动,遇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将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降至*低。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试点市场向全国市场过渡。
02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实施18个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建成咸阳路、东郊等污水处理厂,加快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68万吨。全面摸清重点河道湖库沿线入河排污口,推进合流制地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成建成区外40%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统筹陆海污染防治,下大力气抓好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重点任务,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加快启动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机制,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行近岸海域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三级管控,强化河口海湾等生态修复。加快渤海综合治理,启动湾长制建设,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及达标整治,实行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
03
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更新公布天津市污染地块名录,加快推动受污染建设用地治理,重点推动天津农药总厂、同生化工厂土壤修复。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完成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生态环保督察成果
01
深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快推动14项未完成的任务整改落实,持续用力推进整改,确保督察问题不反弹,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切实抓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区、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及时通报。
02
完善常态化督察监察机制。优化整合驻区督办检查组,紧盯问题、紧抓整改,确保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回头看”。针对大气、渤海、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加大攻坚力度,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攻坚战,针对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区,适时进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03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执法边界。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环境质量不降反升、执法力度弱等重点区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热点和群众反映焦点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深化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用好用足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01
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阶段任务,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编制《天津市双城间绿色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格分区分级管控,助力推动构筑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治修复。
02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全面贯彻国家要求,确保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03
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和历史遗留的废旧放射性物质收贮工作,监督检查和收贮率达到100%。推动全市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区开展辐射应急演练工作。
(五)推进京津冀联建联防联治
01
积极推进京津、津冀新一轮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全面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区域空气重污染、水污染防治应急联动,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签订第二轮引滦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
02
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加强区域、流域污染协同治理,发挥人才、技术、标准优势,积极引领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全力争取、积极承接流域海域监管机构。
03
共同打好渤海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共同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妥善解决跨界、飞地环境管理体制障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实施机构改革。
完成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高效协调运行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用车,统一执法着装,提升执法权威,推动各区落实“公安驻环保工作组”制度。争取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渤海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支持,协调推动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二)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推动颁布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颁布实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实施,配套制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操作办法。加快汽车制造等2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强证后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跑制度,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三)创新管理技术手段。
深入开展大气、水等重点环境问题成因与治理技术攻关;开发水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噪声、移动源、排污许可、应急监测,升级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等业务监管系统,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信息化支撑覆盖面,对大数据应用夯实基础。基本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监管体系,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环境宣传。
增强环保新闻宣传的时、效、度,提高每次新闻发布会和政策解读会的影响力,确保至少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发布环境信息、解读政策措施、回应舆论热点。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作战计划和生态环境部各专项行动,组织大型主题采访。围绕各项执法专项行动,组织伴随式采访,特别是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持续曝光违法问题,在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双微开设“曝光台”。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牢牢把握“根本遵循”。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监督执纪和问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求做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抓好“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战略思维、战略把握、战略谋划和战略运作能力。
(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水平。突出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提高、全面过硬。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实施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五好党支部”建设,提升基层党的建设质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要巩固发展“胜利成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巩固“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成果,落实巡视整改措施。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增强斗争本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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