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围绕生态环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环保举措落地见效。
首先,建立市委书记向县区委书记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交办单制度。交办单立足各县区实际,找短板、补弱项,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进度、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县区一清单”挂图作战,到年底逐项考核,严格目标奖惩,完不成就要“挨板子”。
为督促各级各部门尽职履责,菏泽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生态环境委员会,兼具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抽调涉及生态环保职能的21个市直机关部门合署办公。委员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可第*时间直接向有关县区、部门发出预警函、督办函,进一步强化了督导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交办单完成不到位的县区、部门,委员会还有权提出问责建议。
其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责任人”责任,切实当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施工队长”。进一步严格考核问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引导各级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今年1月起,菏泽市每月对全市172个乡镇(街道、园区)和48个国省道扬尘监测点的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并结合省级排名通报情况,对有关县区、乡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2月开始,对承担“九场标志性战役”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评估,并落实奖惩措施,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作风顽疾。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部门责任,推动了生态环保工作的发展。2018年,菏泽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3%,国控站点优良率同比增加7.2%,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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