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将在全省展开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化工企业,将于2020年前全部关闭。
方案明确提出了总体目标,即通过整治提升行动实现“本质安全根本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低端产能大幅减少”。
在“优化提升化工产业布局”方面,方案给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时间表:
比如,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全部退出或搬迁;
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京杭大运河等环境敏感区域一公里范围内的化工生产企业,于2020年底前基本关闭或搬迁;
对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
化工园区外安全风险高、环保管理水平差和技术水平低的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
此外,方案对全省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提出了具体路径,比如要求对全省化工园区展开再评价,重点发展1-2条主导产业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化工园区整体封闭管理。
方案还从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了产业准入门槛,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苏应急管理)
河南省
2019年4月29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应急系统视频会议,停批新增化工园区,73家城区化工企业要搬迁改造,6月底前必须拿出搬迁改造方案。
将对各类化工园区实行“四个一律”:
一律停批新增化工园区(集中区);
化工园区以外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化工企业;
现有43家化工园区(集中区)在未进行安全容量评估、未建立专门安全监管机构前,一律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
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化工项目,一律不得招商引资进入园区。
(来源:河南省应急厅)
山东省
2019年4月28日,山东省政府公布的《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中指出:
山东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制定出台《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全省原有199家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
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出台《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年底前完成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的搬迁改造。
2018年8月11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河北省
2019年3月2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从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开展为期两年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
主要攻坚措施有:
台账清单市长签字: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园区,建立园区和企业台账清单,清单由各市市长签字确认后于4月底前上报;
坚决实施“四个一批”:即关停取缔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做强做优一批;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加快搬迁入园,原则上危化品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对省政府确定的39家搬迁企业10月底完成搬迁改造;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
更严格管理园区,科学评估园区风险,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专项考核不合格且补考仍未通过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等。
2018年8月14日,河北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要求各地政府在2018年10月底前,制定重污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并从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陕西省
2018年10月11日,陕西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修订后的方案新增了化工园区相关内容,明确指出,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
2018年10月11日,安徽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浙江省
2018年10月8日,浙江省公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抓手,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湖北省
2018年6月15日,湖北省发布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要求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同时对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
2020年底前,湖北将完成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
2018年6月1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要求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有重化工业定位的工业园区。
2018年,依法取缔位于各类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有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
2020年,依法依规清除距离长江江西段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截至2017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有601家,而企业入园率刚过半,而园区外的企业还未淘汰整改完毕。
化工园区的“野蛮生长”留下许多先天不足的后遗症,我国化工园区呈现“两极分化”现象。
专家建议,省级政府要对化工产业进行统一平衡和调配,明确省级政府部门的对化工园区的审批认定权,从宏观层面严格控制化工园区数量,实现规范化管理。
危化品企业搬迁不能转嫁风险,不能单单是拷贝型搬迁,而应是提质升级型搬迁。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转移搬迁项目,所有地方政府、园区、企业都应该守住安全环保的底线,不能“看地方下菜碟”。
响水巨响后
化工园区路在何方?
专业人士表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不能转嫁风险,应守住安全环保底线。
随着江苏响水爆炸事故的发生,在安监、环保双重压力下,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的进程也在加速。然而,化工园区内危化品企业众多,各类风险聚集,加之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重招商轻安全的现象仍时有出现。记者从行业内人士处获知,响水事故发生后,已有西部地区园区管委会到响水招商引资,希望企业到当地落户发展。
化工园区关闭、企业搬迁是否存在风险转嫁?各地化工园区如何担起重任,顺利承接危化品企业入园和搬迁改造任务,仍有诸多问题需要完善。
1化企入园是趋势,但入园率刚过半
近日,江苏省正式公布了关停响水化工园区100多家化工企业的名单。此前,江苏省盐城市决定永久性关停响水化工园区。
记者从专业人士处了解到,响水化工园区关闭后,多家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对未来企业发展前景堪忧。某些园区的外资企业正在抓紧梳理自己的供货商清单。如果供货商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将考虑与其中止合作。企业的焦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进程。
感到焦虑的不只是企业,对全国601家化工园区来说,未来一段时间也将面临重重考验。有部分园区和企业负责人担心,随着响水化工园区的关闭,国内会出现一波园区关闭潮。但不少专业人士表示,行业整治实际上是在压减落后产能,有益于行业整体提质升级。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
原上海化工区发展公司技术总监李国华认为,“退城入园”是中国化工行业发展的方向,集约化的化工园区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企业竞争力,为园区所有企业提供*好的服务支撑平台。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有601家,而企业入园率刚过半,而园区外的企业还未淘汰整改完毕。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为破解“化工围城”、有效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政策发布后近两年时间内,天津、河北、湖北、江苏、江西、福建、甘肃、云南、四川、西安等省份都已经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加紧推进辖区危化品企业搬改工作。
“对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来说,新时代正处在动能转化、结构转变的爬坡过坎关键时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十分突出,化工产业园区化是解决这些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挺说。
2直面发展阵痛,园区承载能力待提升
“我们的园区是‘拆迁’而来的,先是拆园区里面的,然后再一点点拆园区周边的。”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瞿咬根坦言,园区所在位置人口密度较大,在发展扩大的过程中碰到了很多问题。除此之外,化工园区的安全健康发展还受很多问题掣肘。
一方面是日益加快的“化企入园”脚步,一方面是部分化工园区承载能力不足的现实。
“化工行业的发展变革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一方面享受着发展初期高速发展的红利,另一方面还要直面发展过程中的阵痛。”杨挺说,“化工行业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发展初期,无论是市、县、乡镇,都有设立化工园区的冲动。一时间,各地审批建设了一大批化工园区,数量和质量都是不可控的。”
化工园区的“野蛮生长”留下许多先天不足的后遗症。“我国近9%的园区没有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约30%的园区没有建立安全监管平台,还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园区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工信部原材料司石化处肖文佳说。
据李国华介绍,全国601家化工园区中,中小园区占比较大,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只有13家。我国化工园区呈现“两极分化”现象,优秀的化工园区已经基本具备世界级石化基地的水平,但有的园区连*基础的安全应急平台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都不完备。
比安全、环保风险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化工园区发展在顶层设计上存在缺陷,各地缺乏科学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部分地区化工园区布点数量过多,同一区域内的化工园区存在规划雷同现象,部分园区缺乏清晰定位,有些园区盲目引入一些产能严重过剩的产品项目、面临淘汰的落后工艺。
此外,有些园区迫于经济压力,采取边发展边规划的发展策略,导致园区周边出现大量抢建、违建的现象,企业与周边零星居民住宅的防火间距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足,企业安全验收困难,且在事故状态下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和更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还有些园区虽然进行了安全规划,但迫于招商压力,实际园区实行的是“先来先占”的入园准则。
“省级政府要对化工产业进行统一平衡和调配,明确省级政府部门的对化工园区的审批认定权,从宏观层面严格控制化工园区数量。实现规范化管理。”杨挺说,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已开展化工园区评价与认定工作,应严格制定化工园区建设和准入标准,限制化工园区的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为园区的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
3从沿海到西部,企业搬迁不能转嫁风险
近年来,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在提速。
据了解,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省共上报搬迁改造企业1176家,其中异地迁建479家,就地改造360家,337家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共有1089家。
响水爆炸事故企业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它的前身是江阴市倪家巷化工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太湖蓝藻污染事件爆发后,企业在苏南几乎无立足之地,却马上收到了苏北城市盐城的橄榄枝,在响水生态化工园成立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而声称生产高端化工材料的天嘉宜等企业,被盐城响水县视为“乡镇项目攻坚的硕果”。
因逐年提高的安全、环保要求,从经济发达地区搬迁至欠发达地区,从沿海地区搬迁至西部地区,似乎为一些企业留了一条后路。
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处获得,响水事故发生后已有西部地区的园区管委会到响水县招商引资,希望企业到当地落户发展。
“禽择良木而栖。”事实上,企业和园区是一个双项选择关系。如果园区的安全条件不足,即使为企业提供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同样招不来“金凤凰”。
在项目准入方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处长马从越认为,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转移搬迁项目,所有地方政府、园区、企业都应该守住安全环保的底线。比如,江苏、浙江的标准可能高于国家标准,但西部地区标准决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危化品企业搬迁绝对不能降低安全标准。”瞿咬根说,“十几年前,一家农药企业想搬迁至园区,我们坚决不同意,因为企业安全条件不符合标准。产业转移必须把好准入关,不管苏南还是苏北,东部还是西部,化工园区的标准要明确,不能‘看地方下菜碟’。”
杨挺则认为,危化品企业搬迁不能转嫁风险,不能单单是拷贝型搬迁,而应是提质升级型搬迁。“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直接搬到园区里,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行业提升的过程。要加紧开展园区认定工作,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把不合格的园区淘汰出去,这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的选择。”
“国家还应尽快提出或修改和完善有关针对区域性较强、适合园区安全规划现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从法律法规层面来强化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准入制度。”马从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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