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和检测一直是废气治理中的一大难题,很多人对于VOCs并不了解,认为它很陌生,其实它时刻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今天乐发环保就跟您聊聊关于VOCs的那些事。
【检测报告】既然见不到不达标的检测报告,只要标准和标准值引用和评价正确,也不用太在意检测时间和周期。
【注塑废气】不管是100-200g/吨还是1‰,注塑的VOCs排放总量有限,因原料和加工温度不同,车间可能存在恶臭或颗粒物污染,但净化方法毕竟不同,建议不要统一要求末端治理VOCs。
【活性炭】前面谈到活性炭吸附,既然效果有限,使用方式、再生或更换就不再重要。关于废活性炭处置问题,搜索了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表中有11个“废活性炭”,似乎都与VOCs废气吸附无关。其中“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表中2个“废活性炭”是特指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含卤素或有毒有机溶剂的。
【涉VOCs行业】涂料与油墨生产主要是过程控制,围帘属画蛇添足;橡胶制品业(炼胶、压延、压出、成型、硫化等)和塑料制品(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制造主要是烟尘和恶臭,不应视为VOCs;医药制造分离和提取使用有机溶剂,有回收处理;电子工业主要是含浸、线路板丝印和有机清洗;印刷主要是覆膜和辊筒清洗,油墨在其次;纸品包装物几乎不排放。黑色金属冶炼“烧结”排放“异戊烷、1-丁烯、乙烯、乙烷、丙烷、苯、甲苯、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
石化和表面涂装是工业VOCs的主要来源,VOCs综合整治应按行业(不要按名单)稳步推进,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1434家(579家已治理+855家未治理),重点监管企业中,很多企业实际排放量很小,有的不涉及VOCs。
VOCs控制和减排需要精准发力,不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减排目标】不知道138万吨是怎么算出来的,也不知道42万吨怎么实现,基层管理和执法的同志更关心年底60%或100%,专家可以按照理想滴水不漏,可以和督察执法一样严格,但基层环保考核怎么办,企业怎么办,为了谁依靠谁……又想多了。
【专家的担当】知道“回字有四种写法”,就很博学很有才了,就是专家了,但还要会写字,会写四种回字。光知道车间处理“一类污染物”、排气筒高度、直筒段长度、密闭作业……是远远不够的。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把107尊泥塑开了光,但是神是魔还有待实践和时间检验。
“专家是用来解决技术问题的,不是用来鄙视他人的”,在广东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中,专家要有所作为,要有担当,那么多教授、博导、博士、研究员,那么好的试验条件,那么多的科研经费,可以指导行业和企业做好VOCs污染防治,切实减排。
“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专家做不好的,不要期望企业能做好,深层的做不好,表面文章也没用。
专家应像华南研究所岑研究员、东莞环科所邓工那样,大胆试验,努力探索,为环境保护做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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