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监管不断加严,一些之前没有治污设备的中小型企业开始购买环保设备。但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中小型企业普遍缺少懂环保技术的人才,有的小企业在购买了环保设备后,竟然没有工人会使用。有的工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即使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下工作,也不愿开治污设备;有的只会简单按开关,至于设备有没有在运行,一问三不知;有的经常忘了开。目前,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针对这种情况应该采取哪些帮扶措施?围绕这一问题,小编组织了相关讨论,以期提供借鉴和参考。
可推行集约化治污模式
江晓琼
可调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进行牵头,统筹管理,推行更为集约化的治污模式。按照功能区块规划要求,分类将相同行业项目归并入相同区块进行统一治理。
日前,笔者在一线后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较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积极落实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自主自觉地进行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工作。但经核实后却发现,虽然一些企业在污染防治设备方面投入较大,购买了先进的设备,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操作,导致未能*大限度发挥设备治污能力,在整体管理方面显得“虎头蛇尾”。
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加大环境治理运营的投入,也需要多方参与共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深植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环境治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要从根本上促使企业强化治污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于环境治理的投入,强调实时动态监管和长期投入预算管理。要逐步使设备投入和后续管理成本投入形成正比,发挥好先进设备治污能力和运转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
二是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共同治理。从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全面开放市场,引入第三方治理,推行“环保管家”和“上门式”个性化服务,优化中小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一方面,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委托管理,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缺乏专业人员专业管理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同时,更加专业化、针对性的服务形式,高度契合了企业自身的特点,从而更高效地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推行更为集约化的治理模式。可调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进行牵头,统筹管理,推行更为集约化的治污模式。按照功能区块规划要求,分类将相同行业项目归并入相同区块进行统一治理,共同协商治污方式,共同集资筹建污染防治设施和后期维护管理。这样的做法,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既共同分担了环境治理成本,又在环境治理方面强化了规范性和专业性。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察支队
三方共同努力让治污设施好用易用管用
任理军
设计单位不能一味追求高大上。要充分考虑排污单位工人水平能力现状,在保证治污效果、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高大上、高精尖的设计。选择傻瓜式、一站式操作模式,源头上降低操作难度、复杂程度,让工人一看就懂,短时间就能熟练上手。
随着环境守法意识不断深入,很多排污单位纷纷建设治污设施。但在中小型企业日常监管中,有时会出现一个奇怪现象:在治污设施停用、超标排污等铁证面前,部分业主态度不佳,不甘接受处罚,辩称已经建好了治污设施,但是工人不会使用、不愿使用,被处罚实在是冤。笔者查阅相关报道也发现,目前,中小企业确实普遍存在工人不会使用、不愿使用治污设施的情况。
不会使用,主要是规定动作比较难、不简单。中小型企业普遍未聘请专业环保技术人员,花高价钱建设治污设施后,交给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一线操作工人运行。一线工人通常只会机械式的“照单抓药”,只能加药就加药、开机就开机。要掌握什么时候加药、加多少药等量体裁衣式操作很难,更谈不上掌握根据排放浓度排除异常、消除故障等复杂动作。这种不会使用的结果必然是不使用、乱使用,导致超标排放等问题发生,导致业主投入大量资金后仍是违法,监管一发现就被处罚。更有甚者,曾报道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人在操作污水池设备时,因不懂操作规程,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两死一伤。
不愿使用,主要是规定动作比较繁琐、不简洁。中小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反正环保设施不影响生产效率,治污设施就多选手动,少量自动。例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药剂需要工人称量后投加,污泥需要工人从板框压滤机上铲下来后装车。为了减少工作量,一些工人就不按规程投加药剂,降低污泥产生量,处理效果大打折扣,达不到设计去除率。部分企业对此不但不改,反而以此为机,玩起躲猫猫游戏,蒙混过关。但这只能蒙蔽一时,在精密先进的监管手段下,迟早会原形毕露,受到处罚。
不会很使用、不愿使用治污设施危害极大,甚至大过不建治污设施。不建治污设施,排污单位自知理亏、甘愿受罚,而不会使用、不愿使用治污设施同样污染环境,依法处罚时业主却心不甘情不愿,可能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而且,不会使用、不愿使用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更难以监管,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带来更为广泛的负面影响。
中小型企业的工人不会使用、不愿使用治污设施,究其根源在于治污设施落地见效有障碍,*后一公里未打通。如何让一线工人会用、愿用治污设施?笔者认为,需要主管部门、排污单位、设计单位通力配合。
设计单位要把规定动作“傻瓜化”,好操作。环保技术并不是越复杂越管用,反而越成熟的工艺相对越简单,越简洁的技术越管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服务,设计单位不能一味追求高大上。要充分考虑排污单位工人水平能力现状,在保证治污效果、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高大上、高精尖的设计。选择傻瓜式、一站式操作模式,源头上降低操作难度、复杂程度,让工人一看就懂,短时间就能熟练上手。
排污单位要把规定动作台账化,好管理。操作工人知识水平有限一时无法改变,治污设施既要好操作,又要有好考核的管理台账。排污单位要有省小钱大损失、用小钱大收益的观念,多选择自动化设备,*主要的是把工人当成初学者,不留自由选择空间,拉条式制定治污设施操作规程,精细精确规定好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该干什么、干多少,建立药剂清单、使用台账,严格打表。必要情况下,中小企业不雇佣环保专职人员,也可聘请环保“临时管家”,定期对表检查、对表考核,提高工人按规程操作的自觉性。
主管部门要把规定动作透明化,好监管。当前,“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但不能简单地放与管,关键点、着力处应是服。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专业特长优势,为遵纪守法企业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在治污设施选型、操作规程、考核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监管内容和流程全透明,坚持边执法、边普法,不但让经营管理者知道环境执法检查看什么、查什么,也要告知一线工人什么是违规、什么是犯法,帮助他们筑牢环保底线和红线,提高遵规守法自觉性。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做好企业专职环保人员培训
邹晔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可在前期与企业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在使用环保设施过程中,还需要了解哪些急需的知识。或者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企业需要提高哪些技术后,对这些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专家讲座。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型企业会组建强大的环保技术团队,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运维环保设备。但相比而言,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缺少相应资金和专业人员,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却未必能保证正常运行。再高端的环保设施,不落地、不科学有效运行,只能是形同虚设。
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需要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随着现在网络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笔者认为,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之间可以建立“线上+线下”的融合模式,既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和服务,又进行网络上的远程协助。为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3方面用好这一模式。
首先,环保课堂拓展企业环保知识。据了解,企业环保人员主动参加环保专业技术培训活动的并不多,中小企业考虑到经费等问题,参与度就更低了。为此,生态部门可以在对企业专职环保人员的培训方面下功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可在前期与企业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在使用环保设施过程中,还需要了解哪些急需的知识。或者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企业需要提高哪些技术后,对这些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专家讲座。为了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环保课堂应免费开放。
其次,环保“双微”畅通服务企业新渠道。目前,各地大多数生态环境部门都有自己的“双微”平台,除了推送一些环保相关新闻外,可以在“双微”平台开放在线帮扶企业的栏目。缺乏专业环保技术人员的中小企业,可以在此平台反馈自己在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实现第*时间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而且,在开放的“双微”平台里,所有企业随时随地都可以查看到历史问题和解决方案,方便其他企业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找到解决策略。增加互动才能更广泛了解企业业主的需求,为此,可以定期梳理线上反馈的问题,对集中的、重要的问题,可以设置互动话题、语音访谈等,增强服务工作的互动性、即时性和亲民性。
第三,“环保医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帮扶。对于企业一些复杂个案问题,需要一对一现场精准解决的,生态环境部门可以组建“环保医生”团队。这支队伍除了负责企业日常监管,还扮演环保医生的角色,现场为企业把脉问诊,设身处地为企业治污减排贡献智慧,一对一帮助企业制定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要确保做到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只开方看病,不收费,让企业切切实实享受到帮扶过程中的福利和便捷。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专人帮扶
李学辉
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企业治污设备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进行技术分析,并建立相关技术和管理档案,以便落实专人或专班进行一对一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目前,一些中小企事业单位缺少懂环保技术的人才,导致有的单位购买了环保设备,却没有工人会使用,甚至一些工人的不当操作还会造成污染事故。例如,某乡镇医院前不久因工人操作二氧化氯消毒设备不当,导致医疗废水没有得到有效杀菌处理,致使排放废水中的污染物粪大肠茵群数严重超标,受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
一方面,上述案例反映了一些企业治污水平不高,守法生产经营能力不强的难点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深化管和服的工作、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的迫切性问题。为此,笔者以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应走深夯实做细帮扶工作。
首先,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将管和服工作落到实处,要管得住才能服务好。生态环境部门应坚定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履行治污责任。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方法,打通治污设备生产厂家与治污设备使用企业间、企业与技术服务机构间、企业与科研院校间壁垒,建立技术服务链条,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其次,走深夯实做细帮扶,为企业加强治污工作排忧解难。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环境管理、监察和监测等工作,俯下身子调査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企业治污设备建设和运行情况,并进行技术分析,并建立相关技术和管理档案,以便落实专人或专班进行一对一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治污设备运行状况不良甚至闲置的企业,不能一罚了之,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贴心服务,尽快让闲置的设备运转起来。要扶一把送一程,委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让治污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为企业増产降耗服务。
第三,利用各方力量,优化服务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应制订出台有关生态环保的企业帮扶办法,统一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部门职能资源,强化改革协调联动,加强企业生态环保工作。比如,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联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治污设备典型案例,严格打击不法行为,维护企业切身利益,保证企业放心用上合格治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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