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生态环境部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也为了给祖国70周华诞献出一份大礼,各地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纷纷出台各项方案和文件,致力于打好这场环境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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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形势与问题
(一)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控制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改善明显,但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超标现象依然普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因子。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是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印发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炼油、石化等行业排放标准,一些地区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VOCs监测、监控、报告、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取得一些进展。但VOCs治理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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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更好治理VOCs推行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制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
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
编制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首先要收集企业资料,其次进行现状排查并计算排放量,然后提出改造方案,*后总结VOCS达标排放及减排效果,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现状
企业概况
生产现状
生产工艺流程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生产设备情况
有机液体储存情况
设备动静密封点情况
含挥发性有机物料的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情况
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2)现状排查及排放量计算
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
工艺有组织排放
燃烧烟气排放
工艺无组织排放
采样过程排放
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事故排放
其他排查
提标改造前VOCS排查分析
3)改造方案
方案选择确立
收集及转输方案
废气处理(处置)方案
环境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火灾及消防
工程规模、预算及建设进度计划
4)改造后的VOCS达标排放及减排效果
提标改造后的VOCS减排量估算
提标改造后的VOCS达标排放分析
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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